各市经信局:
凭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做好优质中幼企业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2)173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杜着质中幼企业信息更新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请各市经信局组织创新型中幼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幼企业和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于2023年3月7日-2023年4月30日登录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 (zjtx.miit.gov.cn),通过“企业信息一年度信息更新?椤,填报有关数据。已颁布且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幼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幼企业和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均须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暂行法子》(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划定按时更新企业信息,未实时更新填报的,取缔复核资格。
二、核实企业出产经营情况
凭据《安徽省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执行细则》(皖经信中幼企函(2022)140号),2013年以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幼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上实现信息更新的,企业称号持续有效。对这次未进行信息更新的企业,请各市经信局高度器沉,逐一核实企业是否存在破产倒关、停产且复工无望、搬迁至省表等特殊情况,填写《省专精特新中幼企业核查信息表》(见附件),并明确提出是否取缔专精特新中幼企业称号定见,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杨阳,电话:0551-62871935;邮箱:yangyang@ahjxw.gov.cn。
附件:省专精特新中幼企业核查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