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视注区)经信局(科经局),娄底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凭据《安徽省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执行细则》(皖经信中幼企函〔2022〕140号)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幼企衣珐面认定治理法子》(皖经信中幼企函〔2023〕65号)要求,现就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尺度
详见安徽省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尺度(附件1),有效期内的安徽省创新型中幼企业不参加评价。
二、组织执行
1.企业依照自愿准则登录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有关信息、上传佐证资料,参加自评。
2.企业地点地经信部门凭据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尺度,对企业自评信息和有关佐证资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3.市经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地经信部门加大与同级发改、住建、农业村落、商务、文化和游览部门对接力度,宽泛宣传,积极带头切合前提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做好申报领导工作。
2.申报企业须严格依照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佐证资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逐项将证明资料定名,并按挨次汇总整顿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大局上传;若佐证资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请各地经信部门对照评价尺度,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资料,审核美满企业评定得分,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于3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附件3)报市经信局,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联系人:类维春联系电话:5515812
邮箱:aqjxwzxj @163.com
附件:1.安徽省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尺度
2.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佐证资料清单
3.创新型中幼企业推荐汇总表
4.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