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领域和前提
申请人资格:申请报答登记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品牌治理:品牌治理机构、造度和档案健全,品牌治理专兼职人员落实,积极协助当部门门;ず椭卫砥放。
经济效益:近两年使用自主品牌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品牌商品近两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利润额等重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表同业业位居前列,且成长性好。
质量和服务:使用该品牌商品在省内或者省表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良好,并在有关公家中拥有较逾越名度和优良的市场诺言。
品牌使用年限:陆续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权属无争议。
环境;ぃ鹤⒊粱肪澈蜕;,低能耗、无传染,器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拥有可持续发展潜力;近两年,企业无沉大安全变乱及环保违法行为,未因使用该品牌商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处罚。
社会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支持公益事业,成立和谐劳动关系,敢于承担社会责任,恳切守信,拥有优良的品牌美誉度和较为美满的服务系统。
二、组织执行
申请方式: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请,逐级推介的方式进行,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统一受理申请。
申报资料:申请企业要依照《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法子》要求,当真填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将申请表纸质版及有关资料顺次装订成册连同申请企业简介(电子版)一并报送本地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