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经市当局钻研决定,对《岳阳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合政办〔2023〕19号)条款作以下调整:
一、多作贡献嘉奖调整为:对总部企业年杜转衣符润和交易收入两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且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依照年杜转业收入增量的1%赐与嘉奖,嘉奖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最高不超过20%可由企业发放给治理团队。
二、主题员工嘉奖调整为:总部企业工资性年收入(在肥发放)40万以上的员工总人数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对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企业高级治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依照其上年度工资性年收入的2%赐与嘉奖。
特此布告。
岳阳市发展和鼎新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