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推动网联云控基础设施建设,索求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利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天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五部门)结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4—2026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峙“当局疏导、市场驱动、统指挥若定划、循序建设”的准则,建成一批架构一样、尺度统一、业务互通、安全靠得住的城市级利用试点项目,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利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尺度与测试评价系统,健全路路交通安全保险能力,推进规;痉独煤托滦兔骋啄J剿髑,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
二、试点内容
(一)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实现试点区域5G通讯网络全覆盖,部署LTE-V2X直连通讯路侧单元(RSU)等在内的C-V2X基础设施7⒄菇煌ㄑ逗呕徒煌ū曛颈晔兜攘⑿,实现联网率90%以上。沉点路口和路段同步部署路侧感知设备和边缘推算系统(MEC),实现与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索求成立多杆合一、多感合一等发展模式。
(二)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分类施策逐步提升车端联网率,试点运行车辆100%装置C-V2X车载终端和车辆数字身份证书载体;激励对城市公交车、公务车、出租车等公共领域存量车进行C-V2X车载终端搭载刷新,新车车载终端搭载率达50%;激励试点城市内新销售具备L2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职能的量产车辆搭载C-V2X车载终端;支持车载终端与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
(三)成立城市级服务治理平台。建设边缘云、区域云两级云控基础平台,具备向车辆提供融合感知、协同决策规划与节造的能力,并可能与车端设备、路侧设备、边缘推算系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治理平台、交通讯息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实现安全接入和数据联通。建设或复用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对试点车辆运行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共同有关治理部门发展交通违法处置、变乱调查、责任认定、原因分析等工作。
(四)发展规;痉独。激励在限造区域内发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停车、城市物流、自动配送等多场景(任选一种或几种)利用试点(具体推荐职能参考附件1)。拔取部门公交线路(含BRT),实现全线交通设施联网鉴别和自动驾驶模式运行;部署不少于200辆的智慧乘用车试点,部门可实现无人化示范运行;实现不少于10个停车场的智能化刷新,每个停车场不少于30个车位支持自动停车职能;部署不少于50辆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试点,部门实现特定场景下自动化示范运行;部署不少于200辆的低速无人车试点,实现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职能的示范利用。
(五)索求高精度地图安全利用。激励发展北斗高精度地位导航服务7⒄垢呔鹊啬怖谩⒍嘣床杉案隆⒏呔鹊匚坏己嚼玫认刃邢仁院屠檬缘。构建高精度地图在“车路云一体化”场景中的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系统。
(六)美满尺度及测试评价系统。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结合尺度钻研,建设美满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以及智能交通、车辆智能治理、基础地图等尺度系统,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云控基础平台建设,以及相应的高精度地牟利用试点和路路环境尺度化认定。构建“车路云一体化”场景数据库,研造数字身份、信息交互等有关技术尺度,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仿照仿真、封关场地、现实路路等测试验证能力,推动形成相应的测试评价系统。
(七)建设跨域身份互认系统。健全C-V2X直连通讯身份认证基础设施,成立路侧设备和车辆接入网络的认证机造,对C-V2X直连通讯设备进行数字证书治理。成立基于可信赖根证书列表的跨域互信互认机造以及跨部门数字证书互认系统,支持跨车型、跨城市互联互认互通。
(八)提升路路交通安全保险能力。确保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遵守路路交通有关司法律规,支持路路交通组织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等运行安全保险人员培训、查核及治理造度,具备车辆运行安全以及智能交通设施有关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措置等事前、事钟注过后全流程保险能力。成立交通违法、交通变乱、安全员异常过问等安全事务研判机造,实时上报安全事务原因及隐患解除对策,并编写月度汇报以存档备查。
(九)索求新模式新业态。明确“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贸易化运营主体,索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新型贸易模式索求。在保险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激励数据身分流通与数据利用,推动跨地域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三、申报前提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城市应切合以下根基前提。
(一)成立处所辅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利用试点协同工作机造。
(二)具备支持发展利用试点的处所性律例或治理政策、组织协调机造等政策保险前提。
(三)具备与申报利用试点相匹配的自动驾驶职能设计运行前提和路路交通治理现实相适应的公共路路、交通基础设施、通讯基础设施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前提。
(四)汽车产业基础较好,产业链相对美满,在产业链造就、产业集聚效应、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拥有肯定优势。
(五)拥有省级或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能力、运输安全保险能力、汽车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安全隐患和突发事务措置能力等安全治理前提。
(六)拥有组织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和示范利用的成功经验,已凭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智能网联汽车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治理规范(试行)》,颁布有关路路测试与示范利用治理规范执行细则等文件。
四、组织执行
(一)利用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有意愿参与利用试点的城市,编写申报书(见附件2)。地点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天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结合出具书面推荐定见,并将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别离报送至五部门。首批利用试点集中受理申报资料的截止功夫为2024年4月30日,尔后仍将常态化受理试点申报资料。五部门结合组建专家组,对利用试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依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准则,分批钻研确定利用试点城市名单。
(二)纳入试点的城市应依照申报规划扎实起头试点工作,美满工作机造和支持政策,推动试点工作获得实效。要加强对试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对试点期间产生的交通变乱情况上报省、市级当局有关主管部门。要实时总结、报送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于每年3月底前报五部门。试点城市地点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利用试点的工作督促领导和政策支持。
(三)五部门加强对利用试点工作的两全领导,组织专家组发展利用试点城市年度建设进展和利用成效评价,当真钻研利用试点城市必要中央层面支持的事项,推动解决试点过程中的沉大问题,总结推广试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试点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落实试点工作的主体予以暂停,督促利用试点城市及使佧改、解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严沉安全隐患、或者安全隐患整改解除不实时的主体,终止试点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备工业一司010-68205629
公安部交通治理局010-66263958
天然资源部地理信息司010-66557033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010-58933961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010-65292812
附件:
1.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推荐职能
2.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申报书(模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天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
推荐职能
一、协同预警职能
网联信息或其与单车智能的感知、多传感器数据融合处置后的感知信息,以提醒、预警方式在人机交互界面显示,重要添补人类驾驶员和单车智能在感知能力上的局限。
典型职能:闯红灯预警、绿波/预测性车速疏导、限速提醒、前向碰撞预警、异常车辆提醒、路路危险情况提醒、前方拥挤提醒、变路预警、交叉口碰撞预警(含左转)、弱势交通参加者碰撞预警、垂危车辆提醒等。
二、协同驾驶辅助职能
切合肯定机能要求(通讯时延、新闻靠得住性、感知精度等)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职能安全等)的网联信息进入智驾域,支持车辆驾驶辅助职能更好地实现。
典型职能:协同自动垂危造动、协同自动转向、协同自适应巡航节造、协同交叉口通杏注车路级可变限速节造、协同领航驾驶辅助(NOA)等。
三、协同自动驾驶职能
切合较高机能要求(通讯时延、新闻靠得住性、感知精度等)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职能安全等)的网联信息进入智驾域,支持车辆自动驾驶职能更好地实现。
典型职能:协同自主代客停车、协同有前提自动驾驶、车辆编队行驶、协同高度自动驾驶等。
附件2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
申报书
(模板)
项目名称:
申报单元:
(盖章)
推荐单元:
(盖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一、申报根基信息表
| 申报城市 | |||
| 牵头单元 | |||
| 掌管人 | 职务 |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 联系人 | 职务 |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 通讯地址 | |||
| 城市申报前提切合性注明 | (简述,500字以内) | ||
| 试点执行规划 | (简述,1000字以内) | ||
| 试点预期成效 |
(简述,1000字以内)
|
||
| 申报规划真实性承诺 | 我单元申报的所有资料,均真实、齐全、切合国度有关司法律规及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牵头单元(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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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元及定见 | (推荐单元填写定见)
推荐单元(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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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试点申报规划(提纲)
申报主体应依照《关于发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假造工作规划,规划应蕴含工作基础、试点工作与查核指标、保险措施等内容。
(一)工作基础
1、申报切合性前提
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跨部门两全机造建设情况,测试示范有关政策和示范发展情况,城市有关路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云控基础平台等建设情况,城市产业链基础情况等。
2、建设内容基础
①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C-V2X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领域、红绿灯信号机联网数量和联网率、路侧感知和MEC部署情况等。其中,C-V2X基础设施蕴含蜂窝和直连,在现阶段重要指5G基础设施和LTE-V2X路侧单元。
②智能网联汽车利用情况。利用试点城市内车企C-V2X搭载情况,城市公共领域车辆联网率情况,各场景L3级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规模和网联化情况,面向消费者车辆网联化职能遍及情况,如后装终端等。
③城市级平台建设情况。现有云控基础平台、交通安全综合服务治理平台、交通讯息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城市级平台建设进展、职能利用、互联互通等情况。安全监测平台建设进展,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车联网安全通讯认证系统情况等。
④规;痉独们榭。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多场景示范利用情况,现阶段利用成效等。
⑤高精度地图安全利用情况;诒倍犯呔ㄎ皇痉独们榭,高精度地图试点等情况。
⑥尺度与测试评价系统情况。当前智能化基础设施、云控基础平台建设参考的尺度规范,处所“车路云一体化”有关尺度建设进展,与其他地域尺度互认情况。智能网联汽车职能机能测试评价工作情况。
⑦跨域身份互认系统建设情况。当前C-V2X直连通讯身份认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相应的认证机造情况,以及数字证书治理有关情况。
⑧路路交通安全保险能力情况。当前测试示范车辆遵守路路交通有关司法律规情况,运行安全保险人员培训、查核及治理造度情况,已成立的交通违法、交通变乱、安全员异常过问等安全事务研判机造。
⑨索求运营与服务系统情况。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贸易模式、贸易模式索求、测试服务能力、跨区域数据共享等方面进展情况。
(二)试点工作与查核指标
1、建设总体指标
申报主体针对通知总体要求,形成面向2026年的总体建设指标。
2、沉点工作
申报主体在基础设施建设、智能网联汽车遍及、城市级平台建设、发展规;痉独谩⒏呔鹊赝际缘恪⒊叨扔氩馐云兰巯低场⒖缬蛏矸莼ト舷低场⒙仿方煌ò踩O漳芰Α⑺髑笤擞敕务系统等方面的分年度建设指标和工作。
①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C-V2X基础设施建设、红绿灯信号机联网刷新、路侧感知和MEC建设规划、数量、建设模式等内容。其中,C-V2X基础设施蕴含蜂窝和直连,在现阶段重要指5G基础设施和LTE-V2X路侧单元。
②智能网联汽车遍及方面,分年度分类型车辆联网率建设指标、推动思路、组织机造,以及预期利用成效等。
③城市级平台建设方面,云控基础平台建设规划、数据互联互通与跨地域协同推动思路,安全监测平台建设、车联网认证系统推动规划等。
④规;痉独梅矫,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多场景示范利用年度工作指标,利用试点预期成效与经济社会价值等。试点企业该当按要求采办机动车交通变乱责任强造保险以及其他交通变乱责任贸易保险,上路路通畅车辆应向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申请一时行驶车号牌,其自动驾驶职能系统在激活状态下应具备遵守路路通畅划定的能力。
⑤高精度地图安全利用方面,基于北斗高精定位示范思路,高精度地图试点思路(蕴含高精度地图多源采集及更新索求),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系统建设等。
⑥尺度与测试评价系统方面,处所“车路云一体化”有关尺度建设思路,与其他地域尺度互认思路,尺度利用模式等;未来测试评价工作思路和沉点工作。
⑦跨域身份互认系统建设方面,C-V2X直连通讯身份认证基础设施建设指标,相应的认证机造思考,以及数字证书治理工作打算等。
⑧路路交通安全保险能力方面,对测试示范企业及车辆提出责任承担能力、贸易保险、遵守路路通畅划定、提供验证证明等要求,成立运行安全保险人员培训、查核及治理造度情况,实时研判汇报安全事务及隐患解除对策。
⑨索求运营与服务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贸易模式、贸易模式索求等7⒄褂说挠σ勒铡蹲远菔黄翟耸浒踩务指南(执行)》(交办运〔2023〕66号)执行。
(三)保险措施
从组织保险、政策律例、体造机造、资金等方面,明确处所配套的保险措施。

